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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5-06
都更估價費用要多少錢?讓你了解基本服務費用以及特殊狀況怎麼計算費用
於進行都市更新權利變換時,會由實施者委任三家以上專業估價師,針對此案件權利變換前各宗⼟地、更新後建築物及其⼟地應有部分、權利變換範圍內其他⼟地於評價基準日之權利價值。而相關估價服務費用之計算方式,各縣市規定略有不同,說明如下:
一、臺北市
依據臺北市「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內有關費用提列總表」規定,估價服務費用主要計算公式如下:
基本服務費用(萬元)= 40 +(A+B+C)× D
- A:更新前須估算之區分建物價值筆數
- B:更新前土地筆數
- C:更新後主建物筆數
- D:(A+B+C)合計筆數
- 若筆數≦100筆,則D=0.5;
- 若筆數≧101筆,則D=0.5(前100筆)+超過101筆之部分×0.45。
此外,於上述基本費用之外,尚須再加計其他規費(如謄本申請費等)。
如遇特殊情況,則可依照該規定另外加計服務費用,如下所述:
- 評估權利變換關係人價值:5萬+權利變換關係人戶數× 0.5萬元。
- 更新後建築物規劃為特殊產品(如:旅館、大 型零售商場者、百貨、市場……等):每種增加20萬元。
- 採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分送或其他方式實施者,於事業計畫階段需辦理銷售淨利之估算者:基本費15萬元,但有特殊產品或有捐贈公益設施之土地成本估算者,每種增加收5萬元。
- 提列共同負擔之成本型容積市場價格估算(如:容積移轉、容積獎勵之回饋代金及增額容積等):基本費 20萬元。
另選定費用規定:
若估價機構被選定為權利變換基礎之鑑價機構,得再加計選定費用,此費用為基本服務費用之30%,但不得低於新臺幣25萬元。
二、新北市
依據「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基準」附表六規定,估價服務費用之計算公式如下:
估價服務費用(萬元)= 40 +(更新前主建物筆數+土地筆數)× 0.45 + 更新後主建物筆數 × 0.45
另選定費用規定:
若估價機構被選定為權利變換基礎之鑑價機構,得另加計選定費用,此費用為估價服務費用之30%,但不得低於新臺幣25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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