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‣ 都更及危老重建

權利變換

權利變換係指在都市更新中,更新單元內之土地所有權人、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、他項權利人、實施者或與實施者協議出資之人,提供土地、建築物、他項權利或資金,參與或實施都市更新事業,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實施完成後,按其更新前權利價值比率及提供資金額度,分配更新後土地、建築物或權利金。 簡單來說,在都市更新中透過權利變換估價的方式,評估所有權人擁有的土地或房屋價值,計算各自所占比率,如同地主間共同成立公司,按前述估價師評估的價值比率分配盈虧,將更新完成的總價值,扣掉「共同負擔」後,地主再依更新前的價值比率去分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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